星光實驗教育機構向中市府申辦期程為109至111學年共3學年,標榜採取「芬蘭現象式探究學習」,曾獲得正副總統賀電祝福。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前年起陸續接獲家長檢舉涉嫌超收學費、疑涉霸凌等情事,經教育局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評鑑,發現課程確實不符計畫,且帳目金流不清,教育局陸續給予3次限期改善補正機會,並輔導改善財務,但至今仍未完成改善,市府為維護學生權益,依規駁回其續辦申請。

由於無法續辦形同廢校,校方多方爭取未果,今天上午帶著國中小上百名師生及家長到市府中庭,宣稱要為學生上「民主政治與社會契約」的課,實則靜坐抗議。家長代表指出,市府以一張公文通知廢校,馬上要面臨下學期,時間太倉促,家長、小孩都無法接受,且過程中有許多爭議,希望市府以小孩的權益來考量。

學生在校方及家長安排下秀出學習成果,希望挽回被廢校的命運。民眾提供
學生在校方及家長安排下秀出學習成果,希望挽回被廢校的命運。民眾提供

校方委任律師莊婷聿說,機構成立才3年,成本還在攤提階段,學校非營利機構,不能說有欠款就指財務有問題,何況校方沒積欠教師薪資。她說,教育局審議委員會組成成員總共13位,有8位都是體制內教育出身,並不具有實驗教育經驗,另外5位與星光實驗學校有利益衝突,可能會有偏頗之虞,希望教育局站在保衛兒童學習權的角度出發。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審議委員會及評鑑小組皆依法組成,星光實驗教育課程主張主題式教學,但評鑑小組實地查核後,發現該機構仍採一般學校分科教學方式進行,也無教師實質教學討論等教師專業成長相關資料,恐損及學生學習目的與品質。

此外,該機構還有學費超收應退款項未退清、負債金額大於現有資產、收支不平衡及內部機制不良等情形,機構所提供之財報表呈現短期須償還負債遠大於短期可變現資產, 其主要因素係以保證金名義支付2000萬元至星光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關係人交易, 嚴重影響機構資金運用及辦學品質及師生權益等。

教育局主秘郭明洲(右)接下陳情書。民眾提供
教育局主秘郭明洲(右)接下陳情書。民眾提供

教育局已給予1個月改善期間,改機構仍未完成改善,評鑑結果為「不通過」,機構後依規提請申復,教育局於6月20日函復機構申復結果為不通過,將駁回其續辦申請。

教育局強調,該機構如有疑義可依法提起行政救濟,至於學生可回到戶籍所在學區學校就讀或選擇其它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團體或辦理個人實驗教育,不會影響學生受教權,48位教職員工則依其勞僱關係回歸契約內容,針對有就業需求的教職員,將轉介台中市就業服務處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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