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過去在公有停車場充電、停車都免費,卻有電動車主拉群組成「充電群組」,互相回報霸佔充電樁;市府去年起改變措施,規定車輛若未插上充電槍停在設有充電樁的車格內,第1小時停車費20元,第2小時起每小時加20 元

不過,由於停電、充電仍免費,仍無法杜絕充電停車格遭長期佔用的亂象, 市府遂決定7月1日起改採累進費率,實施充電停車格不論是否充電,第1小時收費20元、第2小時起40元,停1天收費940元,但電動車停一般停車格仍免費。

市議員陳文政呼籲交通局應正視電動車充電、停車亂象,落實使用者付費。陳文政辦公室提供
市議員陳文政呼籲交通局應正視電動車充電、停車亂象,落實使用者付費。陳文政辦公室提供

台中市議員陳文政表示,最近接獲民眾反映,已經開始有電動車主,將電動車停在一般車格,卻用延長線接上旁邊的充電樁,變成「不用付停車費」還能「免費充電」,且無法可罰,7月1日新法實施後,這種現象可能會更多,呼籲交通局應正視停車亂象,落實使用者付費。

台中市交通局回應,電動汽車成長數度快,已在研議修改相關停車優惠;針對私接延長線的情況,將會要求停管單位加強稽查頻率,杜絕違規的情況。

台中市電動車數量高居六都第二。陳文政辦公室提供
台中市電動車數量高居六都第二。陳文政辦公室提供

陳文政說,根據交通部統計,台中電動汽車掛牌數達5771輛,僅次台北高居六都第二,過去電動汽車享各種獎勵與優惠,是推廣初期為鼓勵大家選購綠能載具;但現在電動汽車滿街跑,讓充電服務更多、更好、更方便,並落實使用者付費,才是綠能載具數量再提升的關鍵,籲市府調整相關政策,讓台中市的停車空間更友善、方便、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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