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婉臻日前表示,該名駐衛警長期藉著自己身為公園處企業工會幹部身分,對於女性員工關心有加,熟了之後便不時在言語上、簡訊上、肢體上吃女生豆腐,也常常把女性同仁叫進警衛室裡「關心」,藉機碰觸女性同仁身體做出性騷舉動,包含摸手、腳、臀、胸部等部位。
公園處15日公布調查報告,該加害人被予以2大過免職處分,公園處長黃淑如則自請處分,將依照市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標準懲處。
針對公園處先前未妥善處理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案件,勞動局表示,進行雙方訪談調查後,將相關資料交本局性別工作平等會進行評議,委員會作成評議成立,並考量公園處員工達千人以上,對於法令了解與接觸應較一般事業單位更為容易。
勞動局也說,公園處為公務機關應為民表率,故本件應加重處罰。後續勞動局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處分新台幣25萬元,並且公布事業單位負責人姓名。
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呼籲,事業單位知悉性騷擾情形時,即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不可輕忽,要知道維護職場環境安全是雇主的責任,法規裡所謂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
高寶華也說,除隔離行為人與被騷擾人、依內部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的流程處理調查以外,還可以加強輔導行為人,向全體員工進行職場性騷擾相關宣導,舉辦定期、不定期的性別平等教育訓練等。
高寶華進一步說明,如果雇主知悉後未立即處理,或是因為受騷擾的員工已經離職、員工未提起正式書面申訴等理由而沒有較為積極的後續處理,通常就會被認定違法,雇主務必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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