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今指出,針對星宇航空違法讓旅客進入駕駛艙拍照一事,民航局說明,根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194條規定,對張姓機長等4名機師,各處以6萬元罰鍰,星宇航空則予以警告,2年內如再犯,將直接裁罰60萬元。
民航局表示,今日已發出陳述意見書,相關當事人如有異議,可向民航局陳述。星宇航空回應,目前尚未收到陳述意見書,待收到後會進行後續處理。
民航局長林國顯日前表示,根據194條規定,客運航空器駕駛艙除經航空器使用人依規定允許所屬人員,及執行簽派任務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但經民航局核准者,不在此限。
此外,民航局也提到,星宇航空上月6日受側風、警示燈、禁航等影響,導致2航班302人受困日本成田機場回不來,針對航機取消或延誤旅客權益維護部分,星宇航空已提出改善計畫,民航局將持續督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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