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范雲今年3月召開記者會,指控台大婦產科名醫對多名女子下藥性侵,記者會中還有3名受害女子現身控訴,分別於前年到去年間,都曾被這名醫師以相同手法,假借工作名義邀約用餐,接著趁機下藥,被害人醒來時,已全身赤裸在旅館,這名醫師從邀約手法、用餐地點和摩鐵都一樣。

由於這名醫師去年8月被爆涉嫌對1名藥廠女業務利用邀約餐敘的機會下藥性侵,這些女子才發現不是只有自己受害。范雲也指,3被害人中已有1人提告,進入司法程序。

 

范雲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一名臺大醫院黃姓教授出面陳述,2005年在台大擔任研修醫師時,遭一名醫師言語性騷擾,她當時向台大醫院申訴,因為證據不足,沒有成案,草草了解。「這個加害人,就是我今年三月和被害人一起召開記者會控訴的臺大婦產科教授,就是同一人!」

當年,加害人在開刀房言語性騷擾、霸凌同院醫師。現在,加害人已經成為該領域的權威,疑似將業務帶到居酒屋、下藥後、再帶到汽車旅館。」范雲指出從言語性騷擾,到疑似下藥性侵,「18年來,臺大醫院因為拒絕性騷擾申訴,一步步把這一位惡狼,養到如此巨大。」

范雲表示,黃姓教授說,事件發生的18年來,加害人不斷放話、抹黑她「誣告」。這些經驗,間接影響她後來選擇出國讀書、不留在臺灣。而來找她求助的多位被害人也說,這位名醫教授,不但找律師寄存證信函給她們,也到處在業界社交場合放話、抹黑這些業務。「手法如出一轍,令人毛骨悚然!」

台大醫院。資料照,林林攝
台大醫院。資料照,林林攝

針對黃姓女教授重提當年的指控,台大醫院表示,黃韻如當年案件有經過正式受理及調查並召開委員會審議,申訴評議決定書當時也已送交,醫院並沒有不處理,而新舊法令不同,舊法中的申覆期限為10天,與跟現行法規規定的20天不同。

台大校方則表示,校園及職場內任何違反性別平等的言行都無法被容忍,如接獲任何性平案件通報或檢舉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相關規範進行調查與處置,基於法規保密規定,無法針對個案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