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靜儀、林俊憲、郭國文、蘇巧慧等18位立委提案指出,近年來科技大幅進步,各式新興醫療技術蓬勃發展,如再生醫療細胞治療等醫療生技等,《藥事法》第102條醫藥分業制度也應隨著時空變遷,以因應醫療技術提升及發展更多元之醫療行為而調整 ,使醫師進行診療,可依其醫囑開處方,故提案修正相關條文,新增醫師於「經中央主管 機關認定其他特殊治療情形」得依自開處方,親自為藥品調劑相關文字。
藥師公會全聯會解釋,依現行法規,醫師可親自調劑的情況限於無藥事人員執業的偏遠地區以及醫療急迫情形,對此,林靜儀提案修正,主張增加「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他特殊治療情形」,並於說明欄舉例再生醫療即屬特殊情況,而應開放醫師調劑,以維護民眾健康權益。
針對林靜儀提出的修法方向,藥師公會強調,醫生負責診療,藥師負責藥品供補及調劑給藥,醫藥專業分工、多重把關,此既防弊又保護病人,世界先進國家皆是如此,以維護民眾健康之名剝奪藥師調劑權,此乃邏輯謬誤、誤導國民,更背離國際趨勢。
此外,藥師公會表示,再生醫療製劑相較傳統藥品更為複雜,於藥品管理、調劑、療效監測、判斷交互作用等皆須格外謹慎,多一層把關、多一層安全,排除藥師調劑無非是拿民眾的健康開玩笑,且醫生人數不敷國人需求,診治時間已受壓縮,精進所學時間更有所不足,術業有專攻,藥品專業及新藥也與時俱進,要求醫師調劑乃強人所難,更是陷醫師人力於更加困窘之狀況。
藥師公會全聯會強調,醫藥分業的終極目標乃捍衛國民健康,雖已實施二十年,卻仍為特殊之雙軌制,猶落後日本、韓國等國諸多,林靜儀所提草案除了有損民眾健康權益,更是對於藥師專業的不尊重,令人失望透頂;醫藥界應合作為病人,而非貿然挑起對立,公會要求林靜儀撤回提案,萬不可違逆醫藥分工之世界趨勢,逆天自肥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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