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露營蔚為風潮,花蓮縣內合法公私露營場地有15處,不合法露營場約有上百處;台東縣內有16處合法露營區,仍有31處露營區待審查。部分民眾可能任意選一處風景美麗的場地就炊煮、露營或生火等休閒活動。

為避免相關行為造成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及危害安全,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即日起花、東共24處停車場、步道、自行車道、涼亭、廊道、草皮、景觀平台及遊客中心戶外等場域,禁止從事炊煮、露營或生火等相關行為。

縱管處提醒民眾,違反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2項規定,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但為促進觀光發展所辦理的活動,經報縱管處核准者不在此限。

縱管處禁止處所包括花蓮鯉魚潭、羅山遊客中心、羅山大魚池、泥火山、羅山瀑布區、瑞穗鄉北回歸線標誌公園、六十石山黃花亭、忘憂亭、小瑞士景觀平台、台東池上鄉觀亭(浮圳涼亭)及周邊坡面、錦園洗衣亭、鹿野鄉遊客中心、高台高眺亭及周邊、高台大草皮及停車場、龍田大草皮、卑南鄉頂岩灣四格山涼亭、步道及周邊空間、利吉界碑涼亭、富源觀景台等24處。(中央社)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國立台灣圖書館遭恐嚇有炸彈 中和警攜警犬全棟搜查!鎖定嫌犯IP追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