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昨天臉書解析「業配和團購的差別」,主要是「業配是收一筆廣告刊登費,廠商賣的好壞都拿一樣的錢。團購則是分潤,看營業額多少拿一定比例,有時候還會加個保底費,但會比業配便宜。」她說,通告藝人大多是拿業配費,「因為賣不好。通常利用粉絲數看起來漂亮,吸引廠商找他們業配。」
「但賣的好的,一定是拿分潤划算!」陳沂說,她曾經「一檔分潤最多曾經拿到百萬。」但跟很多人相比,她的分潤沒有拿得很高,「我的分潤只是正常,是因為真的賣非常好才能拿這麼多。」甚至,如果廠商原意給更好的折扣,她也會自己退分潤趴數,回饋到售價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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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要怎麼要才能賣得好,不管是傳統或是網路行銷,她仍認為是「誠實」,「每個業配都是認真選品認真試用,除了東西要夠好,價格我也會考慮,暴利商品我不賣,因為對不起自己的良心。」若遇到客訴也是第一時間處理,慶幸自己夠幸運,幾乎沒遇到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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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沂說,「其實以我的形象,要騙人妳們一定會信。而且騙下去月入千萬以上都有可能。但我的錢真的很夠用了,太多我也用不完,沒辦法為了賺錢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所以一個謊話都不想說。」因她相信因果報應,不該賺的,用騙用搶的,終究還是要還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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