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表示,4月17日起,僅醫療照護機構和救護車維持強制全程戴口罩,而醫療照護機構包括醫院診所、醫事機構(如藥局、物理治療所、醫事檢驗所)、老人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榮民之家、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此外,在4種特殊情境下,仍建議要戴口罩,1、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2、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3、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場合;4、搭乘公共運輸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娃娃車、校園接駁車)。

指揮中心說明,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持續穩定且醫療量能充足,且目前未發現具威脅性新型變異株,另考量目前國際鬆綁方向一致,絕大多數國家、地區(如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已不再強制公共運輸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

經綜合評估與跨部會溝通研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4月17日實施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指揮中心強調,將持續運用確診(併發症)通報趨勢、醫療資源使用情形、口服抗病毒藥物開立數、住宿式機構陽性率及變異株監測等多元指標掌握疫情變化。

另提醒民眾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並籲請尚未完整接種新冠疫苗的民眾,應儘速完成接種,以維自身及親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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