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運輸」類有3,323件,因外送平台無預警加收平台費,引發消費者反彈,較上年度增加825件,躍居第二名;其餘依序為「服飾、皮件及鞋類」(含線上購物)3,085件、「食品」類2,534件及「健身」類2,460件。

消保處舉例前5名爭議樣態提醒消費者,包含一、消費者申訴線上遊戲業者隨意調整虛擬寶物中獎機率,質疑中獎機率不透明;抑或業者標榜限時限量之寶物商品,消費者花很多錢取得後,業者後續卻又開放取得方式,且調高取得機率等。

經濟部已於2022年8月10公告修正「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增訂揭露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機率相關規範,並自2023年1月1日生效。

另網路連線遊戲業務自2022年8月27日移撥數位發展部,消保處於同年12月19日協調數位部,針對該項業務衍生申訴案件,督導業者積極處理,並請該部定期或不定期邀集業者會商降低消費爭議的解決方法並落實執行。

案例二、外送平台無預警加收平台費,foodpanda於2022年6月6日無預警宣布隔日起增收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及新竹縣等6地區「平台服務費」,引發消費者反彈,截至同月15日,申訴案件即超過8百件。

消保處已於2022年6月10日邀集相關地方政府及foodpanda開會研商,要求儘速處理申訴案件。針對契約未有審閱期,以及無預警加收平台費等,foodpanda於同年10月及11月依台北市政府建議,修正契約相關條款,提供首次訂閱日或自動續約日的次日起算7日內,倘未使用任何優惠服務,可退還會員訂閱費用。

三、消費者網購遇有退換貨問題,賣家多要求須自負運費,亦有部分業者主張所售商品屬合理例外情事而拒絕消費者退貨。消保處已請經濟部及電商業者防範賣家不當擴張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範圍,並召開數次適用疑義會議,建議業者推出免運措施時,應同時清楚載明消費者全部解除或部分解除契約時,在何種情況下,必須負擔寄送商品運費。

四、因疫情影響,婚宴被迫臨時另洽其他餐廳辦理或因疫情而一再延期,終至没收訂金,消保處表示,「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1點明文規定業者違約,消費者可解除契約,並請求給付違約金。

五、疫情因素或健身教練離職衍生解約退費問題,消保處說明,教育部公告修正「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自2022年1月1日施行,規範重點包括業者應於契約明確記載服務項目(包括健身設備、健身堂數)及指定教練姓名等,並增訂感染地區健身消費者可申請暫停會籍,於停權期間免繳月費規定,以及強化各種終止契約事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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