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四氧化三鉛」(俗稱鉛丹),2020年8月臺中中醫診所曾將「四氧化三鉛」混入禁藥硃砂,環保署今天將四氧化三鉛公告為關注化學物質,透過源頭管制,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環保署今天新增列管3類15種關注化學物質,包含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5種、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8種及新興精神活性物質2種。為降低不當使用導致人體健康及環境危害,運作人須於2024年2月1日前取得核可文件。

 

 

環保署解釋,硃砂若長期攝入,將累積於骨骼中造成鉛中毒,導致運動失調、癲癇、昏迷、腦病等神經病變或腎臟、心臟、生殖系統及內分泌系統等多種器官損傷。

其他列管食安風險疑慮關注化學物質,包括為縮短皮蛋製程曾大量添加之「一氧化鉛」、為冒充臭豆腐硫化物氣味所添加「硫化鈉」及添加於乳製品或醬油以延長保存期限「硫氰酸鈉」及「β-荼(萘)酚」。

本次列管的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部分,包含曾被國際恐怖分子使用之硝油炸藥原料「硝酸銨鈣」,及國內爆炸犯罪案件曾拆解爆竹煙火類原料,製成土製炸彈,包括「過氯酸銨」、「過氯酸鈉」、「硝酸鈉」及「硝酸鈣」等。

 

另外,「硝基甲烷」及「疊氮化鈉」遇高熱或碰撞易發生猛烈爆炸;「磷化鋁」易與水或酸發生劇烈反應產生磷化氫,在高溫時會自燃並與氧化劑反應引起爆炸;皆依據物質特性列為具有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

環保署並參據各國通報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物質清單,優先列管未公告為毒品「1,4-丁二醇」及「海罌粟鹼」為關注化學物質。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局長謝燕儒告訴中央社記者,今天公告列管的這15種關注化學物質,經查國內共有743家業者有使用、運作,其中硃砂就占54家;新增列管的原因主要是在過去曾發生不當使用、或是國際上有共同規範。

謝燕儒指出,其實這些化學品是常見於各種製程中,如「1,4-丁二醇」其實是用於工程塑料的生產,而「海罌粟鹼」更是化粧品的原料。

 

謝燕儒表示,在公告前都已與業者溝通,15種物質公告為關注化學物質後,隨即禁止於網路等無法辨識交易當事人平台販賣,業者應於明年2月1日前取得核可文件,環保署也會協助、輔導。

謝燕儒強調,若未來仍有不肖業者不當使用,依法可處新台幣3萬至500萬元罰鍰;若是嚴重污染環境則可處100萬至500萬元;若致人於死者,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