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安署26日與北市勞動局火速前往博客來勞檢,職安署表示,經檢視雙方勞務契約,明確規範李姓清潔工應受博客來之指揮,提供勞務與接受工作上之指導,初步結論雙方屬勞雇契約。職安署也說,博客來未製備勞工名卡、工資清冊與給予特別休假,已違反勞基法第7條、第23條與第38條,除依法通知改善外,也將依程序進行處分。
北市勞動局則指出,該公司未置備勞工名卡、工資清冊,也未依勞工工作年資核予特別休假,初步認定涉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23條及第38條規定之虞,將進行依相關行政裁罰審查事宜。一旦確認違法事實,得分別處以2萬元至100萬元的罰款。
至於勞保條例部分,勞保局納保組長黃錦儀表示,博客來案子勞動部及北市勞動局都非常重視,勞保局也積極配合專案調查進度,如果認定為僱傭關係,北市勞動局會把專案檢查資料移至勞保局,收到資料後就會依規定裁罰,但目前還在等北市將檢查報告送到勞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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