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說明,此次7月至12月抽驗蔬果共計118件,檢驗農藥殘留類別,其中12件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分別為豌豆(花蓮豆)4件、芹菜1件、辣椒3件、荔枝1件、青江菜1件、百香果1件及木瓜1件。
衛生局說,蔬果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已令高市來源廠商及販售業者即刻下架該批產品;不符規定產品中,9件移他縣市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2件衛生局已依法處辦、1件移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處辦。
衛生局說明,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之監測,呼籲農友於栽種蔬菜水果施用農藥時,應正確施用農藥;而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也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
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蔬果時可優先選擇當季蔬果,建議挑選具產銷履歷等可溯源之農產品標章;食用或烹煮蔬菜前,以流動清水清洗,就能有效降低健康風險。高市稽查結果可逕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食品衛生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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