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指出,競選費用補貼得票數最低標準為19萬1864票,達標後每票補助30元,因此蔣萬安取得1726萬7700補助金,陳時中1303萬6740元,黃珊珊則有1026萬4230元,其餘9人未達標不予補助。

此外,依照《選罷法》第 32 條,登記為候選人時,應繳納保證金,選委會解釋,台北市選舉人約200萬人,未達1/10也就是20萬票,不退還150萬元保證金,因此僅蔣萬安、陳時中和黃珊珊可領回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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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拚不成女市長!這票數讓她笑了 學者解析2大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