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中孩子以第一人稱方式寫稿,描述父母離婚後,自己跟了父親,父親說「不會再找人,怕我受委屈」,母親說「等她有能力了一定會來接我走」,結果父母都食言。父親再娶,「阿姨對我很好,保證不會讓我受委屈」,直到父親與阿姨有了小孩,開始嚴重偏心,「我知道爸爸是別人的爸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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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則在離婚3年後,終於來看他,「我想和她走,媽媽不同意,媽媽也跟別人結婚了,還生了個妹妹,媽媽也成了別人的媽媽。」

許多網友看了文章都為孩子感傷,「好心疼孩子」、「生小孩前要想清楚」、「這也是我童年的故事」、「如果沒辦法給孩子一個家,給孩子滿滿的愛,就別生孩子」、「小孩永遠都是受害者」、「字裡行間無賴無助無依靠的徬徨,令人不捨」、「再婚父母一樣可以好好愛原生孩子,是他們不願意罷了」。

不過這篇文章的源頭,疑似是中國民政局用來奉勸別離婚的文章,還會在民政局門口以跑馬燈的方式輪播。但網友們認為「雖然這是一個內宣文,但也確實有不少這樣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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