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吉仲今出席「第6屆百大青農標竿表揚典禮」,會前連訪時再被問及張善政研究報告一事,他表示,第一,日前張善政說合約裡有終身保密,才會說農委會沒有終身保密的條款,第二,所有農委會委託的研究報告計畫有相關保密條款,但保密條款的條文在契約裡面,不代表研究報告要保密。

陳吉仲指出,針對張善政從2007年到2009年執行農業電子相關研究計畫跟3年的研究成果,2007、2008年已經在政府資訊公開網(GRB)裡上網公告成果,沒有保密部分,2009年的報告內容農委會也重新檢視,研究成果保密理由也不見,依據政府公開資訊網,提供給所有各黨團跟立委研究成果報告,沒有保密理由存在。

至於契約中是否有規範乙方可公開談論研究相關內容,陳吉仲表示,契約規範,沒有保密要求底下,乙方要針對研究成果做任何說明都會尊重。

針對契約裡紀載如果涉及抄襲會進行法律追查,陳吉仲說,農委會針對這次研究報告中外界疑點及相關2007年到2009年相關研究成果所謂抄襲疑慮,進行完整盤點,相關盤點工作即將告段落,依照相關流程請當事人及計畫執行機關針對疑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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