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說明,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一人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
針對這次申請資格,勞動部指出,若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申請截止日止,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另外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在申請截止日前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2021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3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勞動部也說,除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148萬元以下、申請人至今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及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