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表示,該補助採通信申請或線上申請,補助額度為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公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1萬3600元、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2萬4000元。
申請人若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條件,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補助規定者,補助標準按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申請資格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自91年1/1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今年10/14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今年9/14前失業者),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或勞工於今年10/14已就業,惟於前1年內(即110年10/14至111年10/13)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得申請。
此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需在148萬元以下;申請人於今年10/14前,未請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如有相關問題,可洽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