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競總被爆違法施工

下午總質詢上,徐弘庭直言黃珊珊「便宜行事」,他9/4日下午接到民眾陳情,光復南路238號有吊車在施工,範圍不只包括機車停等區、人行道,甚至併排路邊紅黃線,民眾跑到敦南派出所報案,地址查了才發現,竟是黃珊珊的競選總部,這有沒有違法?柯文哲先回應,「這應該要申請」。

徐弘庭繼續說,施工申請是外面柏油路,但施工範圍卻橫跨人行道、機車停車格,造成要停摩托車民眾,需穿越吊車正下方。

柯文哲說,「這要申請什麼不曉得」;交通局副局長陳榮明則解釋,若要占用人行道需跟新工處申請,占用道路則要經過交通局同意。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徐弘庭進一步質疑,只申請了柏油路,其他範圍都沒申請,管理城市不能得過且過,做事情也不能做半套,身為前副市長在競總施工還違法,申請外面車輛路權,但裡面的行人安全?這其實很危險。

徐弘庭痛批,工程已經完工了,現只剩裁罰問題,前副市長犯法跟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一樣,依法舉發就舉發,身為市府應依法辦理。陳榮明也承諾,會再了解一下申請內容。

黃珊珊競辦:違法願受裁罰

黃珊珊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李昀臻回應,有依規定申請吊車路權、並在限期內施工完工。而施工期間,廠商為防止螺絲掉落等後續工安爭議事宜,因此在人行道上放置交通錐及鐵梯,若有違反法令之處,施工廠商深感抱歉並願意接受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