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車站補習班林立,其中不乏打著名校榜單、高錄取率等來招生,其中捷運出口旁的「台大補習班」創立多年且學生眾多,廣告更是主打「要上台大、先進台大」。

補習班業者打著台大的名牌招攬學生,卻讓真正的台大看不下去,國立台灣大學已於前年提告補習班侵犯智慧財產權,後來也獲法院判勝訴,要求補習班業者不能以相同、類似的「台大」招牌進行招生。

台大今也發出正式聲明,強調商標不僅是一個形象,而是一種品牌及法律保護的權利,指出若是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擅自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標已構成商標侵權。

台大自1983年來陸續註冊多項商標,包含校徽、「臺大」、「台大」、「NTU」、「TAIDA」、「台大TAIDA」、「國立臺灣大學」等,均已被智慧財產局與我國法院多次認證為我國著名商標。

針對坊間各種行業未經授權擅自使用「台大」、「TAIDA」商標,作為公司商號名稱或其他商標使用之侵權情形,台大也說,截至今年8月已對全台數十家公司行號,包括補習班、建設公司、藥局、生技公司等,要求停止使用台大相關商標。

台大表示,學校雖非私人企業,但「台大」的品牌形象是自立校以來眾多師生、行政同仁們共同努力累積的成果,非可任由他人攀附營利。

台大也指出,台大的商標權價值並不亞於其他國際知名企業的商標權,需要付出相當之努力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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