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報導,2019年7月這名13歲女童與陳姓男子交往,約出來見面後竟遭陳男友人玷汙。隔月27歲男子葉健濤不知如何得知某女童遭到玷汙,透過IG威脅女童說自己知道她的個人資料以及學校,「不想讓學校的人知道就出來和我上床10次」。

女童害怕被家人和同學知道,只好與葉男上賓館2次,每次完事後葉男還塞400港幣(約1600台幣)給她。之後葉男提議以4萬港幣折抵4次,女童向母親坦白後,母親報警,趁葉男相約見面時當場逮人。

葉男落網後辯稱自己並不知道女童是否真的遭人玷汙,只是聽別人說過才以此要脅,受審期間還寫信痛罵自己「失去道德良知」、犯下「人生最大、最痛的錯誤」,試圖向法官求情。不過法官並不買帳,痛罵葉男不但沒有安慰女童,反而乘人之危,甚至在性行為中說出「年輕女孩就是不一樣」等語,卑鄙無恥,昨(6)日重判他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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