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報導,馬斯克2018年獲得創紀錄的價值558億美元(約新台幣1兆6600億元)特斯拉酬勞合約,在去年12月遭到德拉瓦州的衡平法院(Court of Chancery)判決無效,理由是特斯拉董事會的批准過程有瑕疵,對股東不公。


馬斯克今年3月提起上訴,他聲稱法官在撤銷這份酬勞合約的效力時犯下多項法律錯誤。


之後特斯拉表示,其董事會已組成1個特別委員會來討論與馬斯克有關的一些酬勞事務,但未透露進一步細節。


根據特斯拉今天向美國監管當局呈報的資料,這個特別委員會表示,若德拉瓦州法院讓馬斯克的2018年執行長績效獎勵恢復完全效力,這批新的暫時性股票獎勵將會失效或被抵銷,不會出現重複報酬的情況。


根據規定,馬斯克若要獲得這些股票,須至2027年底一直擔任特斯拉關鍵主管職位,且5年內不能將其脫手,除非是為了填補相關稅金或購股價格。


特斯拉的特別委員會表明,這份獎勵是要讓馬斯克的投票權逐步提高,這是馬斯克和特斯拉的股東過去一再主張,若要讓他持續專注於特斯拉的業務發展所需的關鍵因素。


委員會說:「我們知道馬斯克的商業冒險、興趣和其他可能的需求會要他付出大量且廣泛的時間和注意力,但...我們也相信,這份獎勵將激勵他留在特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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