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去年12月3日突然宣布戒嚴,數小時後依國會表決結果解除,他於同月14日遭國會彈劾,旋即停職,待憲法法院做出裁決。憲法法院今天第2次開庭審理,約進行3小時。尹錫悅如同第1次開庭一樣未親自出席。

中央社報導,尹錫悅的律師團在辯論中說明,宣布戒嚴的原因是尹錫悅收到許多關於「選舉舞弊」的舉報,懷疑中國、北韓駭入中選會系統,混入假票,為避免動搖韓國民主根基,尹錫悅才做出戒嚴這種不得已的決定,並表示會提供相關證據。

律師團指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利用國會過半數優勢,使尹錫悅無法執行職務,這次為守護憲法秩序的最終手段宣布的緊急戒嚴,也在共同民主黨過半數妨礙下,無法發揮效果。

律師團也指控總統彈劾案不是為了守護憲法,而是為了剝奪尹錫悅的總統職權,希望大法官能正確調查事實,守護自由民主的憲法秩序。甚至,律師團主張此案議決程序存在瑕疵,法院應予駁回。

律師團也主張這次戒嚴是「和平戒嚴」,對於出動軍隊試圖癱瘓國會的質疑,則主張「這是不可能發生、(總統)也沒說過的內容」。

多名軍方人員先前在國會答詢中證實收到尹錫悅要求動武的指示,但律師團否認此事,並說軍人最害怕的是拿不到退休金。

國會方則主張尹錫悅在非發生戰爭、動亂的狀況下宣布戒嚴,未按程序經過國務會議討論,並限制國會活動,違反憲法與戒嚴法;而就算只看國會表決解除戒嚴過程中,對國會的攻擊也是重大違憲行為。

這天法院駁回尹錫悅方對將國會會議紀錄列為證據提出的異議,並將國會及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國會議長官邸等地監視器影像都採納為證據。國會提出的陸軍特戰司令官郭種根、國軍防諜司令官呂寅兄、警察廳長趙志浩、首都防衛司令李鎮雨、前國情院第1次長洪壯源等5名證人也都獲採納。

尹錫悅方則提出讓前國防部長金龍顯與上述5名證人當庭對質,但法院表示「這有些困難」;對於尹錫悅方要求將原本排在第6的金龍顯作為第1名證人發言,以及他們提出的其他證人,法院決定之後再行討論。

憲法法院今天也追加了3次開庭日期,分別在2月6日、11日及13日上午10時,對於尹錫悅方提出的異議表示「不會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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