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日報》報導,這名女子在網路上認識男子,對方表示有投資機會,女子於是便轉帳2萬新加坡幣(約48.4萬台幣)給他。銀行發現收款備註只是電郵地址而非姓名,還發現她曾想用2個不同帳戶轉帳5筆金額,於是聯絡女子要她確認。
銀行通報警方後還發現,收款帳號已經被標記為可疑帳戶,於是要求警方介入,不過女子不為所動,幾天後又從另一個帳戶轉了3萬新幣(約72.6萬台幣)到自己名下的國際帳戶。
銀行之後派員與女子見面並勸阻,不過她還是堅持己見,甚至簽了免責聲明表示自己沒被詐騙,當時女子帳戶內共有約13萬新幣(約315萬台幣)。
不過2個月後女子還是報警說自己被詐騙,前後共轉帳27次,損失33萬新幣(約800萬台幣),當中包含存款和自己跑去借來的錢,如今戶頭只剩不到600新幣(約1.45萬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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