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Donald Trump)當選至今約3週,主要的內閣人選都已出爐。


綜合美媒報導,自前總統艾森豪(Dwight Eisenhower)1953年發布行政命令以來,總統提名的聯邦機構官員都會經FBI身家調查,FBI完成的調查報告會送給參議院,作為參議員審查內閣人事同意權的參考。


媒體報導,通常總統候選人在投票日前,就會和白宮簽署相關的備忘錄,讓FBI可以就他們當選後可能提名的主要內閣人事進行調查。川普至今還沒簽署。


民主黨籍參議員克羅布查(Amy Klobuchar)今天接受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ABC)訪問時說,包括緝毒探員、初任檢察官者都要經過FBI的身家調查,「為什麼我們不對將擔任最重要政府職務的人調查呢?」


下屆參眾議院都是共和黨多數。共和黨參議員目前立場不一。與川普友好的參議員海格提(Bill Hagerty)說,他不認為美國民眾在乎FBI是否對閣員身家調查。


不過,阿拉斯加州參議員穆考斯基(Lisa Murkowski)日前受訪則說,FBI調查非常重要,也是數十年來作法,不只是針對聯邦機構的官員,若參議員需要知道助理的背景,也是讓FBI調查,不會交給民間的調查機構。


媒體報導,川普團隊傾向以民間機構的調查代替FBI。


前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任命為密西根州東區分局檢察官的麥奎德(Barbara McQuade),昨天在彭博(Bloomberg)發表文章指出,民間機構的調查不會像FBI一樣徹底,略過這個環節「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麥奎德以自身接受FBI調查的經驗指出,她披露所有住過的住址、工作、教育背景、近親、國外旅行、協會會員資格及商業利益,並授權FBI查閱她的財務、醫療和犯罪記錄。這些資料都被查閱,FBI另外還訪問她的同事和熟識的人。


川普除了可能讓內閣成員跳過FBI的調查,他也已經表明,盼參議院同意以技術性休會的方式,讓內閣人事能「休會任命」(Recess appointment),即不經參議院審查就完成任命。參議院將於1月3日開議,川普於1月20日就職。


美國憲法規定,總統對重要職務的提名案,包括內閣、聯邦法官、大使等,須交由參議院行使同意權;但允許參議院休會時,總統得以「休會任命」。


共和黨13日選舉參議院領袖時,川普要參選者承諾同意推動「休會任命」,忠誠擁護川普的佛州參議員史考特(Rick Scott)說他「100%同意」,明確表態。


選舉結果卻是由南達科他州的建制派圖恩(John Thune)當選,他當時說「休會任命」可以討論,足見共和黨不見得會完全配合川普。


美國憲法規定,休會超過3天需要眾議院、參議院都同意。新聞週刊(Newsweek)報導,即使眾議院、參議院沒辦法對休會時間取得共識,川普仍可以使用憲法權力,讓參議院、眾議院同時休會。


綜合媒體報導,過去曾有低階官員經「休會任命」,但內閣層級的任命都經參議院審查。關於休會日期,最高法院曾無異議裁定,應由國會決定。史上也未曾有總統動用憲法權力逼國會休會的前例。川普如果這樣做,也將再創先例。

 

延伸閱讀:川普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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