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今天表示,刑事局民國110年間接獲駐新加坡聯絡官情資指出,有新加坡民眾遭台灣詐騙集團詐財,經刑事局電偵大隊第二隊與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台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第六分局、第四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辦案人員於110年9月間,先在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逮捕黃男等人組成的電信詐騙機房,並持續溯源追查金流及洗錢水房,於112年5月拘提詐團劉姓會計到案,查扣手機、銀行存摺、金融提款、加密貨幣冷錢包2張、電腦主機與現金新台幣342萬元等贓證物。


警方針對扣案電腦及手機進行數位鑑識,並將涉案的加密貨幣錢包進行金流分析,確認洗錢水房位於台中市西屯區的據點,並於112年9月將主嫌32歲吳男拘提到案,在吳男家中衣櫃查扣現金4981萬餘元、1萬9900美元(約新台幣63萬元)、手機、電腦主機等證物。


辦案人員初步統計,吳男所經營的洗錢水房,於112年1月起至9月止,配合多組詐騙集團,經手洗錢總金額達新台幣54億餘元,另專案小組清查後確認有30多名被害人遭詐騙集團以假投資、假交友等手法詐騙。


水房成員將詐騙所得款項進行多層次網轉至境外帳戶,並由吳男與特定幣商交易,將贓款兌換成加密貨幣USDT(泰達幣),協助詐騙集團進行洗錢,並從中抽取6至8%不等獲利。警方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等罪嫌,將吳男等13人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日前已依法起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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