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富士康鄭州廠4名台幹於今年1月起陸續被當地公安逮捕,被指控「非公收賄」罪名,其中2人又被指控隨意挪用資金;不過公司沒有任何損失,也沒有資金被挪用問題,也沒有向當地公安報案的紀錄。
陸委會9日表示,這起案件不排除是出於少數公安腐敗濫權,已經嚴重傷害企業信心,呼籲對岸有關單位盡速調查處置。
中央社報導,中國大陸國台辦今天以發言人朱鳳蓮的名義回應,據了解,當事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收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為,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朱鳳蓮表示,有關部門嚴格依法辦案,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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