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當局公布的懲治「台獨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意見,明訂有分裂國家行為的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者,甚至可處死刑。
《BBC》報導,台灣人對中國恫嚇與共機挑釁習以為常,不過台獨新規讓中國當地台灣人亂了套,深怕受到亂舉報的無妄之災,想趕緊打包走人。
有位中國台商表示:「我把離開大陸的準備工作提前了。現在你發表的任何說辭都有可能被誤解,你可能會被舉報,這項新法頒布之前,中國已經鼓勵民眾互相舉報。」
旅居澳門的台灣人表示,「我們必須更加謹慎」,自己一直對各種潛在危險和威脅有所準備,但新規讓朋友們「擔憂」他在澳門的未來。
他說:「近年來澳門的愛國教育普及,針對台灣的言論更加武斷,相較於疫情前,氛圍更加緊張。」
台灣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陳玉潔指出,「我認為他們(旅居中國的台灣人)並沒有小題大做,現在的界限就是非常模糊」,這項新規幾乎肯定會讓一些在中國生活的台灣人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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