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早報》報導,2019年12月30日凌晨,現年38歲的北一光在克拉碼頭(Clarke Quay)撿屍一名20歲酒醉星國女大生,他叫了台計程車把女生帶回公寓性侵,還拍下性愛影片給友人,傳訊息說「做得好爽」。
事後,被害人開始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後群(PTSD)並持續到現在。
審判中法官表示「犯行相當殘忍且凶殘,考量到犯罪的嚴重性,認為應處以重刑」,於是判處他入監17年6個月、鞭刑20下。
根據新加坡法院,鞭刑只適用於不到50歲的男性犯人,一次鞭刑最多24下。
根據中央社及《朝日新聞台》報導,律師三好健洋指出,這場官司的爭論點是「被鞭打的次數」。
鞭刑的可怕在於,就算確定判刑,並不會知道體罰的時間,因而心生等待的恐懼。
日本駐新加坡大使館表示,「據說歷經鞭刑的人,不僅(臀部)會因為皮開肉綻感受到強烈疼痛,連晚上都難以入眠,請小心不要出現會被判處鞭刑的行為」。
被告的辯護律師表示將與被告討論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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