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報導,加拿大和美國媒體證實這家電動車廠就是特斯拉(Tesla)。

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檢察官皮斯(Breon Peace)發表聲明中說,住在中國的58歲加拿大公民佛魯格拜耳(Klaus Pflugbeil)還擁有德國國籍,他坦承「與人共謀傳遞屬於一家美國電動車大廠的商業機密」。

根據聲明,佛魯格拜耳與逃亡中的47歲同案被告邵一龍(Yilong Shao)共謀,向喬裝成長島商人的聯邦調查局(FBI)探員出售商業機密,最重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佛魯格拜耳今年稍早在紐約長島(Long Island)落網。

皮斯說:「(他)在今天認罪,顯示檢察官辦公室迅速把盜用屬於美國公司智慧財產權(IP)的人繩之以法,以維護我們的經濟和國家安全。」

聲明中說,佛魯格拜耳和邵一龍都是加拿大自動幫浦與電池裝配線製造商Hibar Systems的前員工。

加拿大媒體之前報導,特斯拉在2019年收購總部位於加國安大略省(Ontario)的Hibar Systems。

本案的技術涉及特斯拉擁有專利的高速電池裝配線。這2名男子遭控竊取Hibar Systems的工業及商業機密,包括與幫浦技術有關的「原始文件」和「組裝圖」。

皮斯之前與司法部和FBI官員發布聲明說:「被告在中國成立公司,公然竊取美國企業耗資數百萬美元研發和製造電動車的重要商業秘密,並利用偷來的商業機密開發產品後再出售。」

檢方表示,佛魯格拜耳和邵一龍2020年中在中國開設自己的公司,並將業務擴展到加拿大、德國和巴西。(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