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81年起,有17人在最高法院擔任大法官,記錄上大法官們曾申報672件來自他人的贈禮,其中托馬斯收受的贈禮,Fix the Court確認的有193件、以及126件的「可能」贈禮,佔了總數快一半。但托馬斯在聯邦法院披露的表格中,只承認27件禮物。

自1981年到1998年,規定大法官只要接受超過250美元(約8100元台幣)的禮物就要申報。2023年起,門檻提高至480美元(約1.5萬元台幣)。Fix the Court統計所有紀錄與可能的禮物總值超過659萬美元,托馬斯1人就收了價值587萬美元的禮物。

去年4月非營利調查新聞機構ProPublica也揭露,托馬斯與妻子幾十年多次乘坐達拉斯一名億萬富翁共和黨金主的「超級遊艇」全球旅行,其中一趟去印尼峇里島的豪華之旅,將私人飛機與遊艇費用算進去,可能價值50萬美元,但托馬斯從未申報。直到被招待一事見光後,湯瑪斯才在2023年財務報告揭露,理由竟是「無意間遺漏」。

然而,專家分析,就算他先前未主動申報,也不會被懲處。去年秋天,最高法院雖然通過行為規範準則,也得到9位大法官的支持,但它不具任何強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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