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一名61歲阿伯黃來銘(音譯)被民眾舉報,多次在遛狗時不牽狗繩,讓狗狗亂跑,違反新加坡法令。


主管機關國家公園局接獲舉報後,發現舉報屬實,就在前年發出「通知函」,要求阿伯遵守法令,遛狗時必須牽繩。沒想到,阿伯不甩就是不甩,被舉報至少5次再犯。


國家公園局忍無可忍,向法院提告阿伯違反法令。阿伯在法庭時「義正辭嚴」,他聲稱,「我家的狗跟別家的不一樣」,「很乖,不兇人,還會等綠燈過馬路呢」。不過法院並沒有採信,法官表示,阿伯飼主必須遵守法令,更何況狗狗乖不乖,要問別人的感覺,不是自己決定的。


法官日前判處阿伯罰款新加坡幣3000元(約台幣7.2萬元)作為懲處。法官並警告,如果阿伯飼主沒有改善的話,小心,下次再犯的話,很有可能就坐牢了。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新加坡連續處決3毒販 聯合國譴責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