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每日放送(MBS)報導,35歲被告嶋津龍2022年9月在大阪市住之江區的一間吉野家分店內,使用曾放入口中的個人筷子夾取公用容器內紅薑後食用,被依觸犯「毀棄損壞」及「武力妨害業務」罪嫌在2023年3月被起訴。
被告在調查階段供稱「知道會造成店家困擾,而且導致店家無法提供紅薑」,並於2023年5月法院開始審理此案後,承認起訴內容。
被告在其他案件中,因疑似以營利為目的栽種、持有大麻,被依涉嫌違反「大麻取締法」遭到起訴。
檢方也合併違反「大麻取締法」罪嫌,求處被告3年6個月徒刑與20萬日圓(約4.2萬元台幣)罰金。
大阪地方法院審判長高橋里奈今天譴責被告的行為「不顧對店家造成的影響,為自私且惡質的犯行」,也指出被告在吉野家事件後栽種大麻等「缺乏(社會)規範意識,刑事責任重大」,合併違反「大麻取締法」罪名,宣布判處被告2年4個月有期徒刑,併科20萬日圓罰金。
拍攝被告惡搞「吉野家」影片並將影片流傳到社群網站的男子,2023年7月已被大阪簡易法院判處30萬日圓(約6萬4700元台幣)罰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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