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著光頭、戴著口罩的被告青葉真司閉著眼睛聽取判決結果。法庭內可以聽到死者家屬的抽泣聲。裁判長增田啓祐發言時,青葉緩緩點頭,判決結束後,他低著頭坐在輪椅上,被推著離開法庭。
青葉真司2019年7月18日上午在京都市伏見區京阿尼第一工作室縱火,造成36人死亡及32人輕重傷,被檢方依殺人、殺人未遂、侵入建築物、縱火及持有槍砲刀劍類物品取締法共5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京都地方法院裁判長增田啓祐今天開庭後首先表示,法院「做出有罪判決,主文將於最後公布」,首先宣讀理由。
主文也就是判決的結論部分,通常法院判決會先朗讀主文,但在死刑判決的情況下,往往先宣讀判決理由。
增田表示,被告投稿的小說遭到拒絕後,抱持京阿尼剽竊他作品的想法,因而懷恨在心。案發1個月前,被告考慮在大宮站實施大規模殺人,但最終放棄計畫。又想到京阿尼剽竊他的作品,最終購買汽油縱火,奪走36人的生命。
增田表示,「被告參考過去汽油縱火的案件,選擇放火殺人。被告基於自己的知識選擇了犯罪方法,不存在被妄想影響的情況。妄想並沒有影響他如何選擇攻擊手段。」
對於這次審判最大的爭議點,也就是被告是否具刑事責任能力。增田指出,「犯罪當時,被告既沒有心神喪失,也沒有心神耗弱。」
至今的審理中,檢方認為「被告具完全責任能力」,主張「被告有偏執型人格障礙(又稱妄想型人格障礙),但是犯案時未受到妄想的影響」。
檢方表示,青葉真司犯案之前,「坐在京阿尼辦公室前猶豫了13分鐘」,「雖然他有妄想,但沒有影響他判斷善惡的能力」。被告辯護律師則稱,「被告長年無法區分妄想與現實,妄想世界的經歷使被告失去判斷善惡的能力」,認為被告無責任能力主張無罪。
這起案件於去年9月5日開始審理,12月7日結束第22次庭審。被告總計接受質問10次,並有受害者家屬等相關人士約80人進行意見陳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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