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報導,加拿大將於12月19日實施「線上新聞法」(Online News Act),要求數位巨頭和加拿大媒體洽談合理的商業協議,並付費使用媒體的新聞內容,否則將面臨具約束力的仲裁。
加拿大遺產部長聖-昂格(Pascale St-Onge)在記者會上表示:「十多年來,新聞機構因Google等大型數位平台的到來而受到干擾。在加拿大,近500家媒體機構關門,數千名記者失業。」
她說:「今天,我宣布我們已經與Google找到了實施線上新聞法案的前進道路。」
「這是一個歷史性的發展,將在加拿大的數位平台和新聞業之間建立更公平的商業關係。」
消息人士稍早告訴法新社,雙方同意建立Google定期付款架構來幫助加拿大媒體。
聖-昂格表示,加拿大新聞報導將繼續在Google平台上分享,作為回報,Google每年支付1億加元給加拿大新聞公司。
這項金額低於政府估計的賠償金額,避免了加拿大可能出現的網路新聞封鎖。
不過,若「世界其他地方達成更好的協議」,聖-昂格保留重新審視協議的權利。
根據這項協議,Google得以選擇與代表所有加拿大媒體的單一團體談判,而不是尋求一對一協議,Google擔心那可能帶來巨額支出。
之後,這筆錢將根據每個出版商和廣播電視公司雇用的全職記者人數進行分配。(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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