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華社,「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已在8月底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9月30日前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修訂草案的第34條,針對與英雄烈士和中華民族精神有關的破壞行為訂出罰則,其中包括「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的」等表述。
![去年8月中國一名女大生,穿和服在街頭拍照,遭警方依「尋釁滋事」逮捕。翻攝微博](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3-09/0566E2EC6C23567568FDC5A66EAD7B58/c3c9170c450033b48368bb6f72426613_1280.webp)
對於「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規定,中國網友批評法條定義不清,如果和服當真「有損民族精神、傷害民族感情」,那韓服算不算損精神、傷感情?
有的網友直接開槓:「穿西服打領帶算不算?」「穿個衣服就損,你這感情也太容易損了吧」、「凡cosplay的全抓起來」、「我覺得馬克思主義這種外來的主義傷害了我的民族感情」、「吃肯德基抓不抓」。
![2021年8月廈門一名女子穿和服做核酸遭工作人員勸返。翻攝微博](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3-09/0566E2EC6C23567568FDC5A66EAD7B58/28522149cbf55102f46ea6b36ac0ea25_1280.webp)
另有網友找出官媒、國家重點新聞網站「中國經濟網」2021年8月刊登「穿和服做核酸被阻,謹防愛國主義走歪」一文,當時廈門一女子穿和服排隊做核酸,一旁志工勸她「回家換件衣服再來吧」引發爭議。
「中國經濟網」指出,「穿和服不代表『忘本』」,將穿和服與「國恥」掛勾根本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道德綁架」、輿論審判、私刑,「穿不穿和服是個人自由」。
該文並指出「一個強大的民族,要敢於接受差異;一個和諧的社會,也要勇於尊重不同。看日漫、吃日料、學日語、穿和服、喜歡日本文化等等行為,是文化多元發展的正常現象,也是文化自信的應有表現」。(綜合外電、中央社)
![2021年8月廈門一名女子穿和服做核酸遭工作人員勸返。翻攝微博](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3-09/0566E2EC6C23567568FDC5A66EAD7B58/e38dd9fd4eb4fd6233e5306eaff061a0_1280.we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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