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澎湃新聞報導,山西省大同陽高縣發生一起喜事成憾事的案子。一名27歲男子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了同縣的女子,雙方交往3個月後,都有意結婚,並透過雙方的母親談婚禮的條件。

雙方母親為了自己孩子的「幸福」都很強勢,最後談妥的條件是,男方提供聘金20萬人民幣(約台幣88萬元),並且在婚禮滿一年後,在男方家庭為兒子準備的房子登記新娘的名字,成為夫妻聯名的共同房產。雙方在婚姻介紹所見證下,簽字蓋手印為證,男方並先給一半10萬人民幣的聘金。

原本看似一切順利,沒想到事情卻發生了變化。今年5月初,雙方辦了訂婚宴後,這對準新人一時情投意合,就發生了性關係。隔天,準岳母就要求,「女生第一次都給你了」,男方應補上另一半的聘金,並且去辦手續,將房產登記準新娘的名字。

根據監視器畫面,準新郎與準新娘情投意合在電梯內摟抱,隨後進房發生「關係」。翻攝微博/山西大同
根據監視器畫面,準新郎與準新娘情投意合在電梯內摟抱,隨後進房發生「關係」。翻攝微博/山西大同

男方媽媽不肯,堅持按照原來的程序來走,女方則認為,都已經發生「性關係」了,難道不該把手續辦一辦,讓準新娘有個「保障」嗎?雙方的媽媽都強勢不肯退讓,只是萬萬沒想到,準岳母竟然出了重手。

發生「性關係」後才4天,就有警察上門要拘捕準新郎,罪名是「性侵」準新娘。

男方的媽媽如同晴天霹靂,「我兒子也是初次性生活」,過去都是很單純、很害羞的處男,絕對不是什麼到處亂搞的「山西猴子」,怎麼就成了「性侵犯」呢?

全案先在當地的警局進行調解,警察伯伯得知雙方已經是訂婚的身分了,只是卡在登記聯名房產的時間,還試圖搓湯圓,建議乾脆就去登記聯名房產,成為一家人,案子也就撤了。

男女雙方曾簽字按手印,在婚禮一年後,將房子登記成聯名房產。翻攝微博/山西大同
男女雙方曾簽字按手印,在婚禮一年後,將房子登記成聯名房產。翻攝微博/山西大同

不過,男方媽媽堅持按照原本的時間來走。警方將全案偵結後移送檢方,女方媽媽堅稱準新郎性侵,「是他強迫的,他性侵了我女兒」,還提出準新郎「我願意承擔這個責任」的錄音檔為證。

自5月迄今,準新郎已經被拘押超過100天了。男方媽媽憂心忡忡,原本單純的處男兒子如今竟成了「性侵犯」,透過媒體對外喊冤。全案將於下周在當地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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