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國會「季風會期」(Monsoon Session)於7月20日開議、昨天結束,內政部長夏哈(Amit Shah)在人民院提出新法案,準備取代1860年印度刑法。
夏哈在開場致詞時說,印度過去一直奉行英國殖民時期制訂的法律,殖民時期法律旨在懲罰,而新法旨在帶來正義,以及更妥善地保障人民權益。
新的刑法法案有356節條文,少於舊版刑法的511節,夏哈表示,新法對女性與兒童的犯罪以及其他社會問題,給了更多的關注。
根據新法案,性侵犯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終身監禁;集體性侵、性侵過程中致使受害人死亡或永久昏迷,將判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終身監禁;性侵未成年女子最高可判處死刑。
另外,以隱藏真實身分、承諾迎娶、聘雇或升遷等方式,誘騙女性發生關係,可判處最高10年有期徒刑;舊刑法沒有明確納入此類犯罪,導致辯控雙方只能各自解讀其他法條作攻防,引發許多爭議。
若法條通過,在印度時常發生,利用欺詐前提與方法,獲得女方默許的性交,將不再被視為合法行為。
新法案同時也刪除了禁止「違反自然規則」性行為的條文,意味著合意的同性交合將不會再受到懲罰。
在針對兒童犯罪方面,棄養、不當處理屍體、兒童販運等,懲罰從10年有期徒刑起跳。
另一方面,根據新的法案,犯下輕微罪行者,例如偷盜價值5000盧比(約2000元台幣)以下的財物、公務員非法進行買賣、酒後鬧事、自殺未遂等,將被判社會服務;之前,印度刑法沒有社會服務這樣的懲罰。
新法案其他重要變革還包括把危害國家主權、煽動叛亂等罪行的懲罰,從3年起跳增至7年起跳,最重為終身監禁;暴民圍毆受害人致死以及私下處決等行為,也可判處死刑。
除了新的刑法法案之外,夏哈還提出另兩項法案來取代1872年印度證據法以及1973年刑事訴訟法,這3項法案已被送入常設委員會審查,將來三讀通過後再送往參議院(上議院)進行同樣的程序,兩院均過關後將呈遞總統簽名批准後施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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