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來自美國雜誌《大西洋》專欄「親愛的治療師」的匿名投書,是在今年2月27日被刊出,近日被外媒引述報導。婦人在投書中表示,自己結婚時,丈夫與前妻已有兩名成年的孩子,而且已經結紥多年,但她希望有個自己的小孩,於是找了丈夫的兒子、她的繼子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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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表示,當時他們都認為這是一個比使用精子庫更好的決定,因為繼子繼承了丈夫的基因,而且繼子聰明、健康、個性好,繼子在得知後也同意捐精,之後她順利產下一女。
如今她的女兒已經30歲了,婦人和丈夫都認為應該讓女兒知道真相,「她的『父親』是她的祖父、她的『哥哥』是她的父親、她的『姊姊』是她的阿姨、她的『姪子』是她同父異母的兄弟」,但丈夫同時也希望自己永遠是女兒的父親,「我們應該如何告訴她?」
專欄作家、心理醫師戈特莉布(Lori Gottlieb)則回覆指出,婦人在說出實情時,要留意女兒將會同時得知兩件事,一是哥哥才是親生父親,第二則是被她稱呼為父母的人欺騙了她30年。
戈特莉布提醒,在揭露事實時一定要留意女兒的感受,並且盡可能地簡單明瞭陳述事實,然後真摯地道歉,不要找任何理由推託,「如果她問妳為何現在才說?請告訴她妳害怕什麼,而不是用任何方式來試圖證明自己的決定是對的。並且表示如果能夠重來,那妳一開始就會誠實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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