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茲史密斯(Ben Roberts-Smith)過去是澳洲菁英空降特勤隊(Special Air Services)一員,原是澳洲知名度最高、戰功最為彪炳的軍人之一。
他服役時,在所屬單位追捕阿富汗神學士(Taliban,又譯塔利班)一名高階指揮官時表現「格外英勇」,獲頒澳洲最高軍事榮譽維多利亞十字勳章(Victoria Cross)。
但《世紀報》、《雪梨晨驅報》以及《坎培拉時報》3間報社於2018年報導指稱,他涉嫌在阿富汗謀殺6名手無寸鐵的囚犯。
報紙指出,羅伯茲-史密斯曾把一名手無寸鐵的阿富汗平民踢下山崖,並命令下屬朝這人開槍。
據說羅伯茲-史密斯還曾參與一場機關槍射擊行為,射擊對象是一條腿裝有義肢的男性。他事後還把對方義肢帶回澳洲,當作與其他士兵喝酒時的盛酒工具。
羅伯茲-史密斯否認指控,並對3間報社提出一場耗資數千萬美元的誹謗官司。
但是,法官貝斯卡諾(Anthony Beskano)今天認定3間報社已證明指控當中有許多「基本上屬實」,進而駁回此案。
身材高大的羅伯茲-史密斯同時被控在坎培拉的旅館家暴一名女性,並參與一場「霸凌」軍中同袍的行為。不過,法官裁定家暴指控並未完全獲得證實。
羅伯茲-史密斯和律師團聲稱,5起殺人事件發生在交戰期間,第6起根本子虛烏有。
3間報社和旗下記者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主要以真實抗辯(defence of truth)來替他們的報導背書。
此案成為澳洲歷時最久的誹謗官司之一,前後有40名證人出庭作證,描述澳洲特種部隊極為不堪的一面。
當地媒體估計,這起訴訟花費高達1600萬美元(約新台幣5億元),是澳洲史上金額最高的誹謗案之一。
代表媒體的律師團表示,他們過些時候會尋求「針對申請人的賠償費用」。
羅伯茲-史密斯的律師費部分由七西傳媒有限公司(Seven West Media)老闆出資。七西傳媒有限公司是3間被告報社的競爭對手。
判決出爐前,羅伯茲-史密斯被拍到在印尼峇里島度假,他今天並沒有出庭。
這項判決被認定是澳洲媒體自由的一大勝利。記者同時也是被告的麥肯錫(Nick McKenzie)在社群網站推特發文說:「正義。」(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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