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人權律師協會(Thai Lawyers for Human Rights)周四(3/09)表示,一名政治活動人士因為銷售印有黃色小鴨的月曆,被控侮辱泰王瓦吉拉隆功(King Maha Vajiralongkorn),遭到依《冒犯君主罪》(lese majeste)罪嫌而判處兩年徒刑。據指,該人士原本被判處3年徒刑,由於其證詞獲認同,而減為兩年監禁。
近年代表數十名被指控犯有冒犯君主罪人士的泰國人權律師協會指出,這名不具名人士2020年12月遭警方突襲搜索住家,被查獲大量在網路上販售的黃色小鴨月曆後,遭到逮捕。
其律師雅瓦拉克(Yaowalak Anuphan)向路透社說:「他否認(冒犯君主)控罪,因為月曆不是他製作。而且月曆內容沒有違法《刑法》第112條的特徵。」這名男子已交保獲釋,並打算提起上訴。
泰國《刑法》第112條冒犯君主罪是世界上最嚴格的法律之一,被視為侮辱泰國王室的每一項罪行都面臨最高15年的監禁。已有數以百計的人被依此法逮捕或入獄,其中有些人甚至被判處長達43年。
根據泰國《憲法》,國王「享有受人尊敬崇拜的地位」,然而民眾自2020年發起史無前例的人民運動,試圖改革泰國的君主制,黃色小鴨具備代表泰王的黃色,進而逐漸成為反政府抗議運動的象徵。
《刑法》第112條在泰國一直是禁忌話題,且禁止辯論,不過最近許多年輕的民運人士開始在社群網站和公開場合談論這條法規,有人甚至敦促政黨把它作為今年的競選活動議題。
人權團體指控泰國當局執行此法時常常過度反應,但歷屆親王室的政府都認為這是保護王室必須所為之事。而泰國王室通常不會對法律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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