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於今年3月4日,王姓大學生從深圳搭高鐵前往武漢,把新買的筆電放在座椅前方的折疊桌上使用,而前方的劉姓男子調整座椅往後靠,卻壓到筆電,導致顯示螢幕損害,王姓大學生心有不甘,求助車上的警察,要劉姓男子跟他一起在長沙站下車,兩人在派出所協商沒有達成協議,大學生重新買火車派回到武漢、把電腦送修。

中國高鐵座位上有告示提醒乘客調整座位要小心。翻攝《人民法院報》
中國高鐵座位上有告示提醒乘客調整座位要小心。翻攝《人民法院報》

王姓大學生事後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劉姓男子賠償他維修費與交通費,共計4788.5元人民幣(約2萬元台幣),湖南省湘陰縣法院近日審理此案,法官指,列車座椅上都有「請您調整座椅角度時,提示後排旅客」的標誌,劉男卻未盡到上述義務,造成筆電的損害,主要過錯在劉男身上,理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王姓大學生未警惕前排調整可能造成影響,也存在一定過錯,法官決定由劉男承擔70%費用,王某自行承擔30%的費用,劉男須賠給王姓學生3341元人民幣(約14700元台幣)。

在列車上因為座位靠背而發生糾紛,中國過去還有更嚴重的案例,2019年5月,1名楊姓女乘客因前座調整座位,不小心撞翻了她的熱水而懷恨在心,楊女特別走到車上飲水機取用一杯滾燙的開水,潑向前座女乘客,導致該名女子二度燙傷。楊女除了遭提起公訴,還須賠償前座乘客7.7萬人民幣(33.8萬元台幣)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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