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報導,紅色高棉共黨政權在1975年至1979年統治期間,透過飢餓、酷刑、強迫勞動和大規模處決等方式,大約消滅了200萬人,相當於當時柬埔寨人口的1/4。法庭今天針對時任領袖、現年91歲的喬森潘(Khieu Samphan)的上訴做出判決。

這是特別法庭做出的最後一項判決。這座法庭是專門為了審判紅色高棉的高階領袖而於2007年成立,由柬埔寨和國際法官組成,耗資超過3.3億美元,只追究了5人的罪行,其中2人在審判中途就逝世。

首席法官康林(Kong Srim)在長長的判決書中表示:「特別法庭所屬最高法庭認為喬森潘關於屠殺的論點沒有根據,因此予以駁回。」

最高法庭也在「聯合犯罪集團」基礎上,維持2018年對喬森潘多項危害人類罪行所做的判決,包括謀殺、施虐和奴役,即便他並未親自參與所有犯罪。

但最高法庭推翻了數項特定謀殺和迫害控訴的定罪判決。

喬森潘搭車前往法院。美聯社
喬森潘搭車前往法院。美聯社

人稱「老大哥」的赤柬政權領袖波布(Pol Pot)從未受審,他在特別法庭成立之前的1998年就已離世。

大屠殺的有罪判決與迫害越南裔少數族群有關,赤柬政權當時認為這些人是內部的叛國者。

康林說,這些控訴與赤柬血腥統治期間「一些最令人髮指的事件」有關。

虛弱的喬森潘蜷坐在被告席的輪椅上,透過耳機專注聆判。約500人湧進庭內聆聽判決,包括赤柬政權下的倖存者、佛教僧侶、外交人員和政府官員。

67歲的倖存者尤瑟(You Soeun)告訴法新社:「我希望所有受害者都得到公平正義,因為我們深受折磨。波布政權太殘暴了。」

在2018年的同一場審判中,「二哥」努謝(Nuon Chea)因屠殺、逼婚和強暴等罪行而與喬森潘一樣被判處無期徒刑。努謝已於2019年逝世。

2014年,特別法庭在另一起與1975年4月暴力撤離首都金邊民眾有關的案件中,以危害人類的罪名對努謝和喬森潘判處無期徒刑,當時赤柬軍隊強制把金邊居民驅趕到鄉村的勞改營。

除了努謝和喬森潘之外,另外一名活到被特別法庭定罪的是人稱「杜赫同志」(Comrade Duch)的康克由(Kaing Guek Eav),他曾負責惡名昭彰的S-21酷刑審訊中心,約有1萬8000人在那裡喪命。他和努謝一樣,被定罪數年後就逝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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