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富士新聞網、TBS NEWS報導,這場官司是由2006年到2018年報考東京醫大落榜的28名女性前考生提出控訴,指東京醫大以性別為理由扣分,讓女考生蒙受不利的對待。因此提出總計約1億5000萬日圓(約3248萬元台幣)的損害賠償告訴。

東京地方法院9日判決指出,校方未公布會對成績進行調整就讓考生應試,影響考生升學權利,並對考生造成不小的精神打擊。判校方賠償每人每次應試約20萬日圓(約4.3萬元台幣)慰問金,一共賠償前考生約1800萬日圓(約389萬元台幣)。

現為東京都內的執業醫師、也是原告之一的長谷川麻矢表示,她在2006年報考東京醫大,在2次考試的時候被刷下,後來去其他大學念醫學系。她說,該校在招生考試中就歧視女性,這種事能被允許嗎?希望外界能思考這個問題。

對於本次判決,她說「這種歧視女性、不當對待女性的做法,然後賠償每人每次應試約20萬日圓的慰問金是否就能被原諒。」

TBS電視台報導,原告律師團認為判賠慰問金額太低並不適當,將考慮提出上訴。

東京醫大表示,將在詳細了解判決內容後來研究如何因應。

日本《讀賣新聞》在2018年8月報導曾指出,該校刻意減少招收女學生,據信跟東京醫大女醫生過去一旦結婚或生育就會離職或留職停薪,造成醫院出現人手不足狀況。因此透過降低女生錄取率,來避免未來旗下醫院發生醫生不足的窘境。對此,很多女醫生和女考生都表示,東京醫大的想法和做法太過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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