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睽違半年終於再次有抵費地標售,高市地政局表示,定期公開標售抵費地,為重劃區地主依《平均地權條例》等法律規定,抵付重劃費用之土地,並非所謂「祖產」﹔抵費地標售原本就合法,而且是巿地重劃後必要法定處分程序。

抵費地內容。高市地政局提供
抵費地內容。高市地政局提供

然而近年因房價高漲,而高漲房價背後有很大原因在於土地價格不斷屢創新高,導致公然賣地地政局成為炒高地價箭靶,即便「抵費地」非市有,在重劃過程中地方政府先行向銀行貸款,將雜亂無章的土地透過規劃道路、地下排水設施,讓土地價值提高,而重劃過程所需花經費,透過販售抵費地償還,若有盈餘半數撥充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半數作為增添該重劃區公共設施建設管理與維護費用。

抵費地盈餘運用。高市地政局提供
抵費地盈餘運用。高市地政局提供

鑑於地價飆高,地方政府賣抵費地引來批判,輿論下中央修法《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等相關法條修正,抵費地不再只能標售而是地方政府可採地上權標租方式進行開發。簡言之抵費地未來可賣可不賣,不賣就改標租給建商或企業做地上權開發,等使用年限到再收回土地利用,該看似可有效解決地方政府賣抵費地爭議,但其實問題源頭未解,首當其衝就是重劃區私地主,過去官方賣抵費地盈餘可用來建設重劃區公設,未來標租設定地上權,盈餘將大幅縮水,重劃區建設經費何時到位?是否產生沒經費可建設問題。

另精華區大面積抵費地若規劃地上權供建商使用,是否產生建商暫緩購置所有權地,轉向朝地上權宅開發?以高雄實務來說有很大難度,主因會選擇地上權或所有權宅客源不同,經濟許可者多數購屋族仍偏好所有權,該現象導致高雄過去地上權宅發展不如中北部普及,而抵費地採地上權開發,若限制使用範圍不做住宅開發,朝向商用空間使用,在高雄目前商場空間已逼近飽和,市府聯開案常常流標下,政府想引企業投資又不賣地如意算盤,能否落實有待商榷。

市場供需一向都是供給減少,價格會出現上揚,當政府不賣或減量供給抵費地,建商開始至民間購地,私地主見獵心喜趁勢拉高地價,當建商高價轉向民間買地,房價要出現下修難度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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