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說明,收益平準金屬於基金帳上之會計項目,來源為投資人申購ETF時繳付的部分價款,並同樣配置於ETF成分證券,不影響資金運用。設計初衷在於避免ETF規模因短期大量申購而快速膨脹,造成原有投資人配息權益被稀釋。不過若運用收益平準金刻意墊高配息率,恐讓投資人誤以為高股息率完全來自投資收益,因此需加強規範。

為避免ETF配息與實際投資收益脫鉤,金管會要求投信業者訂定收益分配原則,必須先分配股利、利息、已實現資本利得等,達到啟動標準後才可動用收益平準金,並納入內控管理。

投信投顧公會已於2025年7月發布「實務指引」,提供計算範例與違規態樣,供業者遵循。金管會強調,規範並未禁止ETF以股利、利息、資本利得或收益平準金作為分配來源,也不是針對特定ETF的限制。

證交所提醒,ETF配息並非完整報酬,且不保證每月或每季必然配息,金額也會從淨值扣除。若是不配息型ETF,股利與利息則會累積進入淨值並自動再投資,發揮長期複利效果。投資人選擇時,應依自身風險承受度、現金流需求,並觀察實際報酬率,而非僅看配息率高低。

依規範,ETF若採配息機制,信託契約與公開說明書需載明可分配收益來源,若包含收益平準金,廣告與文件中須清楚標示「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自2023年11月起,投信業者公告配息金額時,必須同步揭露股利、利息、資本利得與收益平準金占比,讓投資人能檢視配息結構,提升資訊透明度,透過強化揭露與規範,ETF配息可回歸實際投資成果,避免過度營造高息假象。

證交所呼籲,投資人投資ETF應詳閱公開說明書,並理解不同ETF策略與屬性,謹慎評估適合的投資工具。金管會與證交所亦將持續推進資訊透明化,維護市場健全發展與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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