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表示,根據美國行政命令,僅有歐盟稅率不是用疊加方式計算,其餘各國對等關稅是採產品原有MFN(最惠國待遇)關稅稅率,再疊加對等關稅稅率,台灣是原有關稅疊加20%的暫時性對等關稅稅率。
張建一受訪告訴中央社,川普4月2日宣布對等關稅,行政院4月4日召開「因應美國關稅 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記者會時,就有說明各國輸美產品適用關稅是在原有稅率外,另加徵個別國家的對等關稅,且後來經歷90天的關稅豁免期,當時就已實施對等關稅10%。也就是說,業者原本稅率再加上10%,業者報關上也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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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一指出,對等關稅是國家稅率,不是產業稅率,跟產業別沒有關係,實際上對等關稅早就說清楚,產業界、學界也都知道,有心人士故意指黑箱,是抹煞政府談判努力。對等關稅從原本32%現在下降到20%,目前也在持續談判中,個別業者也在跟客戶協商,台灣應一致團結對外。
張建一表示,機械公會、工具機、手工具業者都知道是疊加稅率,因為先前10%稅率早已實施。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昨天也表示,台灣的暫時性對等關稅為20%,但須在20%之外再加上該貨品原有的最惠國(MFN)稅率及任何反傾銷或反補貼稅,實際稅率可能超過20%。例如,台灣輸美工具機產品原適用稅率MFN稅率是4.7%,再疊加20%對等關稅後,即為24.7%,跟與4月5日實施的10%對等關稅稅率算法是一致的。(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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