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衛福、教育委員會今針對「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舉行第2次聯席會議,會中針對法條逐條審查。立委針對第4、6、18、22條提出修正動議。

為強化招攬國際人才,行政院會5月底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4項修正重點包含擴大適用對象、延長數位遊牧簽證停留期間、放寬申請永久居留規定以及優化台灣攬才留才環境。未來世界前1000名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可免2年工作經驗。

今天的聯席審查會議,其中第22條有關外國專業人才租稅優惠門檻,行政院版本原訂為300萬元,但在藍綠白立委聯手下,將門檻下調至200萬元,以增加台灣延攬外國人才的誘因。

聯席會議上,國發會副主委詹方冠表示,為提高留才競爭力,贊成下調租稅優惠門檻,但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外國專業人才租稅優惠門檻,若下調至200萬元,則是超國民待遇,台灣國民無法使用,不符稅賦衡平性及公平性,300萬門檻的實質稅率則已從40%下將至15%。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指出,200萬與300萬的落差不大,法案修正就是要延攬人才,贊成門檻為200萬元,民眾黨立委張啓凱以及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等人均表態支持200萬元門檻,最後審查通過。

第4條第2項部分,針對外國專業人才的領域,增加數位、環境、生技,並將體育改為運動,第4項加入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長語言、藝能等活動領域的外國教師。

第6條則將教育部公告世界前500名的大學的學士學位限制,放寬為前1500名,希望擴大攬才。第18條,第4項將外國人才在台灣取得博碩士學位,增加折抵居留時間,其中博士學位從2年上調至3年,碩士學位1年上調至2年,學士、副學士學位則可折抵1年。

國發會表示,修正草案今在聯席委員會完成二讀後,接下來預計7月30日送交院會協商,若院會協商可順利通過,預估最快7月底可在院會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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