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召開第1757次委員會議,通過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神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Yahoo奇摩購物中心銷售「LG樂金滾筒洗衣機」商品,廣告宣稱「節能標章」,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表示,家電商品是否取得經濟部節能標章認證,相較其他同類型商品,給民眾的印象是具有消耗較少能源、負擔較低能源費用的誘因,也就是產品比較省電,也因此是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的重要參考因素。

但公平會調查卻發現,該節能標章已於112年8月31日到期失效,也就是失效近2年,業者卻仍持續刊登該廣告,以致消費者誤認為節能標章認證尚屬有效,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表示,網路上很多家電產品廣告都強調有節能標章,給消費者省電節能的印象,但實際上節能標章是有期限的,過期即失效,公平會提醒業者,製刊廣告時應善盡廣告主的真實表示義務,並應注意所銷售的家電商品,其節能標章認證期限是否過期,以免觸法。公平會另提醒消費者要睜大眼睛注意節能標章是否過期,切勿因此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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