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上週被媒體爆料,疑似5年前包養一名身高163公分的宋姓學生妹,在宋女生子後,透過母親向法院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之訴,並開出和解金10億元的要求。該女大生今透過週刊全盤說出與王文洋從認識、交往到生子經過,表示王文洋會像戀人般和他聊天、約會吃飯並送禮,兩人曾於信義區豪宅及宏仁集團新舊辦公室內激戰,王文洋雖一度承諾年給200萬,但因女大生數次因懷孕不適拒絕發生關係,且要求一次領完4000萬,讓王文洋翻臉不認,雙方才對簿公堂。

王文洋上週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發聲明回應,今天同樣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再度對外發聲明表示,當事人王文洋先生於去年接獲宋女之母提告,該案日前業經地方法院分案審理,然鏡週刊所刊載之宋女早於民國110年間,即由宋母向法院聲請停止宋女的親權,地方法院也裁定停止宋女親權,改由宋母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故宋女已經不是該案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並無權利於法庭程序主張權利。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聲明表示,該案是「家事事件」,依《家事事件法》第9條規定,審理程序採不公開原則,因案件已經在法院繫屬,且宋母已委請律師為其進行相關程序,自應尊重法院不公開的審理程序,以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關於本案本所當事人王文洋先生重申尊重司法程序,也會由三位訴訟代理律師向法院陳述意見,並交由法院審理判斷。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聲明表示,新聞報導事件均屬當事人王文洋先生的個人隱私,與社會公益無關,對於宋姓母女一再刻意向媒體爆料,意圖運用媒體報導影響法院的審理判斷,這已會對「程序公平」、「不公開審理」的制度設計造成不利影響,王文洋先生誠感遺憾!若有侵害其隱私權及名譽權等不法情事,王文洋先生將會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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